对面,是一家牛排店。
    那是他赢球后,第一次正式请她吃饭的地方。
    ——“够了,你点这么多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嘛。”
    ——“哎,你上回不是说不喜欢吃凉的?”
    十七岁的女孩红着脸,手里捏着冰激凌的银勺,娇矜地看着对面痞里痞气的男生。
    如果有时光机,少男少女抽出甜蜜的一秒看过来,他们会发现一对成熟的男女面对面坐着,隔着流动的人群与悠悠岁月,沉默着,歆羡地望着他们。
    永远不长大,多好。
    下午,10届高三十七班三十九个参加聚会的学生陆续赶到学校。
    会议室内,学校教务处的老师热情地接待返校的校友,欢迎大家以后常回来看看。
    晴空如洗,从全国各地赶来的都市男女们成群结伴地游览校园。
    随后,大家在大门口的喷泉处集中合影。女生在前,男生在后。摄影师拿三脚架固定住单反相机,“我用连拍,大家笑得自然点啊。”
    好心情的男男女女们笑起来。
    “一、二、三……茄子!”
    一连串“咔嚓”、“咔嚓”的快门声,阳光轻轻洒下来,为画面蒙上淡淡的金色滤镜,男人女人们真心而羞涩地笑着,在一个又一个瞬间中,一张张年轻的面孔退回到了那个最美好最稚嫩的年华。
    晚上吃饭定在市区的一家酒店,一共四桌。
    几十个人聚在一个包厢,不论男女,所有人的酒杯里都倒上了酒。
    这是一个优秀的班级。在座的有医生、有律师、有设计师、有工程师、有公务员……走出包厢,各个衣冠楚楚。可齐坐一桌,又成了当年的顽皮学生。
    好事的男生们挨个敬当年的女生们,女生们也不矜持,有那么几个酒量好的陪着他们一直喝。
    高涨的气氛里,孙心妍看李笛又有一些放开来喝的意思,在她倒酒时说:“好了,你别喝那么多。”
    李笛脸色酡红,“放心吧,我有数,不会喝太多。”
    这边还说着话,有人拿着酒杯走到孙心妍面前,“这一杯,我必须敬一敬咱们十七班的班花。孙心妍,敬你。”
    大家起哄:“好!”
    孙心妍被弄得有点脸红,拿起酒杯,抿唇笑着。
    男生跟她碰碰杯,“我干了,班花随意啊。”
    “不行不行,一起干了!”
    “对,一起干了!”
    杯子里是半杯红酒,孙心妍很爽气地干掉了,整个包厢里的人畅意大笑。
    这么一来,又有好多人陆续敬她。
    中途孙心妍去洗手间,出来的时候何滨就等在门口。
    手抄在口袋里,他另一只手玩着手机,看她出来洗完手,“又不会喝酒,陪他们喝那么多干什么。”
    孙心妍两颊泛红:“难得的。”
    何滨说:“别喝了啊。喝多了回酒店没人照顾你。”
    好多年没听到这么窝心的话,又有点酒劲上头,孙心妍由着性子说了句,“我不用人照顾。”
    这语气就像以前和他在赌气一样。
    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何滨看着她的脸,低声问,“你怎么不用人照顾了?”
    听着这亲昵语气,孙心妍瞬间又清醒许多,什么也没说,回了包厢。
    联系人、定时间、订酒店……整整筹备了近两个月的同学聚会,只有一顿饭这么短暂。
    酒过三巡,人声鼎沸,酒不醉人人自醉。
    何滨这边用手机回着一条工作上的短信,有人拿着杯子站到他面前。
    抬起头,愣了下,何滨提起酒杯,站起来。
    韩东看看他,“敬你一杯。”
    两个男人简单地碰了下杯,干了杯中酒。
    有的人生来做不成朋友,但干了这一杯,他日再相逢,至少可以当个陌路人。
    喝到最后,大家看见内敛的老班长韩东站起来,用筷子敲酒杯。
    在职场打滚了三年的年轻男人,举手投足颇有风范。
    包厢内的糟杂声渐止。
    “今天非常感谢同学们不远万里地赶回来,一起参加我们的学生聚会。毕业七年了,我们这里还有好多人认识快十年。人生没有几个十年,也没有几个七年。我们曾经在一起过了最好的三年,这次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相聚,祝愿大家家庭美满,前程似锦,永远不忘高三十七班!敬大家!敬高三十七班!”
    酒杯碰在一起,齐呼:“敬高三十七班!”
    劝君金屈卮,满酌不须辞。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酒气混着热血涌上头,让人近乎落泪。
    青春的大幕缓缓落下,他们最后一次返场,站在这明亮的舞台上,鞠上最后一躬。
    散场时候太多人醉了,大家三三两两地抱团出发。
    霓虹闪烁的街头,李笛在陈彦其旁边慢慢走着,陈彦其说:“他们都聚在门口打车,我们往前走点,跟他们岔开来。”
    路上,陈彦其又随便说了两句无聊话,李笛一声没搭腔,只有高跟鞋踩在泊油路上的声音。
    他看看她,“还行吧,没多吧。”
    李笛摇摇头。
    又往前走了一段,李笛:“陈彦其。”
    “啊?”他停下。
    李笛转身挡到他面前。她穿了高跟鞋,目光平视处是他下颚。
    四目相对,淡淡的酒气漂浮在他们之间。
    陈彦其也喝了不少,只觉得忽然被人轻推一把,脚步微微一晃,又本能地稳住。
    其实不是推,是抵。
    女人的脑门抵在了他的左肩上。
    这个肩膀宽厚而稳实。低着头,轻轻闭眼,在一切即将彻底结束的倒数中,李笛双眼湿润,在他肩头停靠了三秒。
    陈彦其动也不动,让她靠着。
    三秒后,李笛抬起头,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在夜色下十分美丽地笑了下,“走吧……”
    陈彦其笑了下,心想:女人啊。
    男人自以为懂,其实一辈子搞不懂。

章节目录


有人喜欢这首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阁只为原作者康城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康城并收藏有人喜欢这首歌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