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又笑了,一张嘴,那一口白牙分外明显:“我也这么想的。”
    说完这句话,李长春就不知道说什么了,干站在那里看着王国华秀美的脸蛋着急上火的。
    王国华本来就是个话不多的,也干站着不动。
    沈临仙心里这个急啊,没办法,只好出面,她对李长春笑了笑:“你还买书吗,不买的话咱出去说话。”
    李长春赶紧摆手:“不买了,没找着。”
    沈临仙带头往外走,那两个尴尬的跟着出去。
    出了门,三个人找了一个挺安静的地方站定,沈临仙才问李长春:“对了,那几个毛贼怎么着了?”
    李长春抓抓脑袋:“恐怕要判刑,这不么,上头刚下来文件要严打,他们正好犯到点上了。”
    “那得判几年啊?”王国华一惊,赶紧问了一声。
    李长春一伸手:“最少五年吧,多了还不一定呢。”
    “这么厉害啊。”王国华挺惊奇的:“我听人说小偷小摸的也判不了刑啊。”
    李长春赶紧给王国华解释:“这不是碰到严打的点了吗,另外,他们这不是小偷了,已经构成拦路抢劫,还有调戏妇女罪,就是耍流氓,肯定判的重。”
    王国华想到那几个小贼拦着她说的那些不中听的话,就沉默下来。
    过了一会儿,王国华才抬头,一双晶亮的大眼睛瞅了李长春一眼,小声道:“总之,今天的事情多谢你了,你有时间的话,我,我请你吃饭。”
    呃?
    李长春一听激动的什么似的,搓了搓手:“我,还是我请你们吃饭吧。”
    他见王国华不说话,急的赶紧解释:“你们别多心啊,这边招待所食堂的师傅是我朋友,在那里吃饭又便宜又安静,还能叫他给咱们整点好菜。”
    王国华转头看沈临仙,意思是叫她拿主意。
    沈临仙白了她一眼:“看我干什么,你拿主意吧,你要去的话咱就去,反正我跟着白吃白喝也不赖。”
    王国华想了一会儿,又看向李长春:“这么着吧,咱们一块吃饭,但是各掏各的钱,你要说行咱就去,要说不行这事就算了。”
    这么一句话,就叫李长春对王国华的印象更好了,他笑了笑点头答应下来:“成。”
    沈临仙眨巴了一下眼睛,心说这个表姐看着不言不语,读书也不多,但观念还挺先进的啊,最主要的是,为人挺实在,而且也有主心骨,挺不错的人啊,怪不得有那么好的命呢。
    这边,王国华和李长春说定了,三个人结伴去了不远处的招待所食堂。
    说是食堂,其实里头跟个大饭馆假的,收拾的挺干净,桌椅摆放的又整齐。
    三人一进去,长的胖乎乎的大师傅就笑着迎了上来,看到李长春,一拳捶过去:“好小子,可算是回来了,两年不见,怪想得慌。”
    李长春也捶了一拳:“这不回来探亲吗,怎么着,哥们都上门了,不赶紧给整几个好菜。”
    大师傅一边擦手一边笑:“得,您赶紧坐下,小的立马伺侯着。”
    他瞅了一眼沈临仙和王国华,笑着把李长春拉到一旁竖起大拇指:“不错啊,这才回来就勾搭上这么漂亮的女同志。”
    “说什么话呢!”李长春瞪了大师傅一眼:“什么勾搭,这么难听,叫人家女同志脸上不好看。”
    大师傅呵呵笑了两声:“行,我不说了。”
    他又拍了李长春一下:“不过别说啊,长的还真俊,跟个电影明星似的,你哪认识的?”
    李长春把碰到王国华给人抢了包的事情讲了一遍,大师傅羡慕极了:“咋就没叫俺也碰到这种事,你小子,真是走了桃花运了。”
    李长春偷看了正和沈临仙说话的王国华一眼,回头对大师傅道:“为了给哥哥长脸,你是不是把看家的手艺拿出来。”
    “好咧。”大师傅笑站答应一声,走到王国华跟前笑着问:“同志,想吃点啥事?”
    王国华看看沈临仙,沈临仙笑着点了几个菜,都不是什么贵的,李长春走过来又点了几个肉菜,虽说是肉菜,可价格也不贵。
    他倒是有钱,就是点这里最贵的也不怕,只是想着王国华说要各自付帐,怕她钱带的不够,所以不敢点太贵的。
    第123章 到来
    大师傅上菜的速度挺快。
    点了菜也没等多大会儿凉菜就上来了,又过了一会儿,热菜也上来了。
    就上菜的这个功夫,李长春已经悄不声的把王国华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家庭成员之类的事情打听了个清清楚楚。
    沈临仙看着还有些迷糊的王国华,忍不住叹了口气,傻姑娘啊,还没几句话呢,就把底儿透给人家了。
    不过,沈临仙也没阻止。
    这个李长春是个厚道人,而且目光清正明亮,身上又带着正气,稍一看面相就能看出他没有什么邪门歪道的心肠,而且,李长春和王国华之前隐隐有联系。
    沈临仙虽看不太清楚,不过,也看出两人面上都泛了桃花,还是那种正桃花。
    或者,王国华的真命天子就在眼前了。
    沈临仙低头吃了口菜,味道还挺不错的,她又多吃了几口,觉得这个大师傅真是好手艺,肉菜做的肥而不腻,素菜做的清淡可口,很是下饭。
    王国华也低头吃菜,尝了几口,抬头对正拉着李长春要喝几盅的大师傅笑了笑:“这菜做的好吃,手艺真好。”
    大师傅挺不好意思的:“哈哈,好吃就多吃点。”
    “嗯。”王国华点头每一样菜都尝了尝,又喝了点粥,吃了一些之后就放下筷子。
    沈临仙也放下筷子,端起水杯喝了几口水。
    李长春见两个人都不吃了,就劝了几句:“吃这么点怎么行,再吃点,再吃点。”
    王国华笑着摇头:“吃饱了。”
    大师傅拧了拧眉头:“吃的真少,跟喂猫似的。”
    王国华只是笑,也没回话。
    沈临仙在旁边瞧着,也看出这个表姐挺有心眼的,话不多,但每一句都能说到点上,也就跟着放了心。
    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儿,王国华就问大师傅这顿饭要多少钱。
    大师傅报了个数:“十块八毛。”
    王国华起身,从背着的书包里掏出六块钱放在桌上,又对李长春道:“家里还有事,我们先走了。”
    李长春赶紧起身相送:“往后进城有事就找我,我不在的话就找我这个兄弟,能办的保管帮你办。”
    王国华应了一声,拉着沈临仙就走。
    等两个人走的没影了,李长春才和大师傅进屋。
    一进屋,大师傅就笑:“我说哥哥,这姑娘长的真好看,我看性子也不错,是个能过日子的,怎么着,看上了?”
    李长春轻轻一笑没回话。
    大师傅指着桌上的钱:“你也真是的,即然看上人家姑娘了就请一顿饭怎么了,你家也不缺这点钱,怎么还叫人家姑娘出钱?”
    “胖子。”李长春坐下,端了酒杯:“头一回见面,我硬是要请,人家肯定抹不开面子。这姑娘心眼正,是个不爱沾光的性子,你说我非得掏钱,她肯定不跟我过来,这样一人一半刚好,人家面子上也好看,我也能打听些事,至于说钱的事,有一就有二嘛,反正我这个假期才开始,往后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呢,不急。”
    大师傅也就是胖子笑的肉都颤了起来:“还是你想的周到。”
    不说李长春怎么样,就说沈临仙和王国华从招待所出来,沈临仙叫王国华先在书店门口等一下,她骑车又赶紧找了武二杰。
    武二杰还当沈临仙忘了什么事呢,赶紧迎上前问:“沈小姐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沈临仙坐下来轻轻一笑,挑了挑眉:“没什么要紧事,就是跟你们打听一个人。”
    武二杰听了拍着胸脯道:“您说,咱们县里但凡是有头有脸的人就没我不知道的。”
    “李长春。”沈临仙轻轻吐出这个名字来:“你知道吗?”
    武二杰一愣,随后一拍大腿:“太知道了,这人可不简单啊。”
    沈临仙皱眉:“说仔细点。”
    武二杰也拉了把椅子坐下,细细说道:“李长春的爹是咱们镇上派出所的所长,他爷爷原先还当过邻县的县长呢,他二爷爷好像在军队,还是个什么官,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李长春十八岁当兵,第二年就立了军功,后头提了干,可是他还不满足,愣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了军校,现在可是正经的军官,要说吧,这李长春的家人都挺不错的,李所长也算是个好官,李县长吧,早年间也给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人们说起他们家来,都说是难得的正经人家。”
    他一边说,沈临仙一边点头:“这么说,他的人品应该不错?”
    “不错,不错。”武二杰一挑大拇指:“正经的不错呢,虽然说吧,李长春长的不怎么样,看起来有些凶恶,可人是真不赖,又厚道又知道心疼人……”
    沈临仙听完起身,大力的拍了拍武二杰的肩膀:“得,以后跟着我干吧,亏不了你。”
    武二杰大喜,赶紧起身点头哈腰道:“沈小姐,哥几个早就想跟着您了。”
    沈临仙又笑了笑,叮嘱武二杰一句:“还是那句话,这段时间老实窝着,别惹事,刚才街上有个抢包的给抓着送派出所了,听说判了好几年刑。”
    就这么一句话,把武二杰吓住了,吓的他额上冒汗脸色苍白。
    “你没惹祸吧?”沈临仙皱眉问。
    武二杰赶紧摆手:“没,没有。”
    沈临仙这才转身离开,骑车找了王国华,带着她先把她送回去再往家里赶。
    等沈临仙回了家,一进院子就是一惊。
    往常这个时候院子里都是热热闹闹的,一般钱桂芳会和季芹在院子里做针线,而沈林也会在院子里做些小活计,有时候会做点木工,而今天,院中一片安静,一丁点声音都没有。
    沈临仙心中有点不好的预感,她停好车子,转身进屋。
    一进堂屋,沈临仙就愣住了。
    堂屋的椅子上坐了两个姑娘,而沈林还有钱桂芳以及季芹都坐在小板凳上,这三个人脸上都笑的十分别扭,很是难看。
    而椅子上坐着的两个姑娘其中一个就是化成灰沈临仙也能认得出来,那就是宋宝珠。
    第124章 赶人
    宋宝珠穿着白色薄毛衣,外头是一件蓝格子背带裙,脚上穿着厚厚的袜子还有一双白皮鞋。
    皮鞋是挺好看,但是在乡下的土路上走了一遭,早是一鞋的土和泥点子了。
    宋宝珠长的挺不错,这么一打扮,跟乡下穿着土布衣服的女孩子一比,真的像天上的仙女一样了。
    但是,她和坐在她身旁的女孩子比起来,就衬的那个女孩子天仙一样。
    坐在宋宝珠身旁的女孩子穿着浅蓝色的毛衣和有些发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棕色的皮靴,看起来穿着打扮挺简单的,但是她皮肤如白玉一般通透白皙,一双眼睛又亮又有神采,更兼一身气质矜贵,瞬间就把宋宝珠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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