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港的雨季漫长而让人讨厌,尤其是今年的雨季居然整整连续了一个夏天。大雨,小雨,暴雨,雷阵雨,老天爷换着花样的往下倾倒雨水,也许是老天不想让这场战争再升级了,也许他想用雨水阻碍这场该死的战争。
    “该死的战争啊,把我们好好的日子全给败光了…”撑着雨伞指挥民夫们挖野菜的达三骂道。
    其实达三够幸运了,他由于给钟剑鼎献计献策而让大公子赏识,结果就给了他一个组织百姓生产自救的活,而且答应他一旦战争胜利了,就立刻给他连升三级。
    能在这场战争中保住性命,而且还能顺势升官,最关键的是,升官还不用流血卖命。这样的好事,如果不算幸运,那就没什么事情能算了。
    可是越是这样,达三越要在人们面前骂两句,可能他是想用这种咒骂换一点共鸣罢了,因为他知道,木秀于林的道理。
    “达三爷啊,您还骂?我们在雨水里挖野菜,您老打着伞到处溜达,够美的了…”人群中有嘴碎的人调侃他。
    达三的口才可不是白给的“傻小子啊,好个屁,一会我还要去渔村呢,好几百里烂泥地全靠我这两只脚量过去,你觉得我轻松,要不你来试试…”
    “妈的,二皇子那王八蛋,好好的非要造反,把老子的家都拆了,财产都抢走了,我这哭都来不及呢…”
    “当官,当官,把我半辈子的积蓄还给我,老子才不当这个官呢…”
    达三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谁都知道达三以前家底足啊,现在全没了,就算是给他这个破官,也补不上他的损失啊。
    想到这里,人群中调侃的声音也少了,心里的嫉妒也就没了。
    达三冷笑着转身就走,心里这叫一个乐啊。这群脑残们,那里知道你达三爷的手段,我诉苦无非是博得一个同情罢了,你们以为我真的命苦啊?
    靠,老子祖坟风水正旺呢。这天下的事情,就属当官最得利了,我只要控制住你们这些百姓,让你们都认我这个官,我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太子胜利了,我稳稳当当官升三级,其实还不止呢。要是二皇子胜了,你以为他会杀我吗?那时候,二皇子也要安民啊,我带着这么多百姓一投诚,你以为他不封我官做?
    钱财都是狗屁啊,现在温港都快杀空了,到时候老子随便花点钱,就能买下比以前好百倍的房子。到时候,回乡下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我照样是温港响当当的达三爷。
    知识就是力量啊,你们这些傻 逼就是不读书啊,你们那里知道我的手段。在投诚的那天下午,老子嗓子都喊哑了,喊来投诚的百姓无数,这就是功劳啊。而且我这喊的还有窍门呢。
    既然你喊百姓投诚,那你一定要把大人的名头挂在嘴边,太子殿下,钟离将军加上剑鼎大公子的名字,那是要经常喊的。
    喊完大人的名字,你就该喊自己的名字了,而且要喊的声嘶力竭,撕心裂肺。只要你的名字总在大人们的耳边出现,你说大人能不记住吗?
    你们这群傻瓜,就知道喊‘投降’‘有饭吃’‘不杀俘’这类的空话,没有一个人宣传自己,有个屁用啊。
    我上蹿下跳的喊了半天,大人们把我的名字都快听腻歪了,你也甭管大人们是不是真腻歪,反正大人想了解东城情况的时候,第一时间肯定想到我的名字。
    哈哈,这就是成功的第一步啊,回头我再把精心准备的对策往上一交,不当官那才是有鬼呢。
    达三越想越美,到最后嘴里都哼哼着唱起来了。
    “咱们老百姓啊,今天真高兴,咱们老百姓啊,今天是真高兴…”
    达三确实很开心,在他被任命成安民官之后,每天都能接收成百上千的东城百姓,加上西城那些没跑干净的百姓,现在达三已经管理了足足十万难民。
    疤瘌头,钱耗子,老苍头…这些达三熟悉的同僚乡亲们,都让他给安排成管事了,现在他手下足足有三百多自己最熟悉的管事,这些都是他的嫡系啊,将来达三一飞冲天的根基啊。
    “妈的,百姓越多越好,只要我培养起来一个忠诚于我的下级官吏层,老子摸摸宰相的位子也不是不可能啊…”
    达三越想越美,大雨中的步伐越来越矫健,带着两名随从直奔渔村而去。
    就在达三展望未来之时,在温港城的北方,卖鱼出身的老苍头正带着上千的难民在山坡里挖野菜呢。
    老苍头活了大半辈子了,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当官,而且一下子就能管上千人。勤勤恳恳的老头子,从来不拿官腔,当然了他也不会拿官腔。每次他带着难民们挖野菜都是亲自和大伙一起干活,结果几天下来还真是很得人心,这些人都服他。
    今天也一样,老苍头和百姓们一起在大雨里面劳作,眼看着今天的任务就要完成了。
    就在大家憧憬今晚的野菜粥会稠一点的时候,突然从北方传来一阵诡异的声音,远远听着就好像是一片暴雨敲打大地的声音。
    最关键的是,这阵暴雨正快速向南面冲过来,声音越来越大。
    无数百姓迷惑的望向北方,但绵绵霪雨遮挡了大家的视线,人们连千米之外的景物都看不清,就更别提遥远的北方了。
    正当大家疑惑之时,突然从北方的平原上,在雨幕的后面蹿出来一个又一个的黑影,那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直到最后所有人都看清楚了,来的居然是成片的骑兵。
    “哎呀…骑兵啊,难道是钟离将军的援兵到了?”
    “你别傻了,你难道没听说?北方兵团的粮草都被烧了,连好多军官都被暗杀了,现在根本就派不出兵来…”
    “那这些兵是哪里来的?草原人已经好多年都没来打草谷了,而且雨季正是牛羊抓膘的时候,也不可能派兵啊…”
    “算了,也别想太多了,反正不可能是钟离将军的敌人,北方哪里有敌人啊…”
    议论纷纷的百姓没有说错,在他们的心里,北方除了草原人是个威胁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其他的敌人。更何况钟离将军斩杀金狼王之后,已经十年和平了,怎么会有敌人从北方来呢?
    可是今天,血淋淋的现实粉碎了人群的幻想,当骑兵冲到两百步的距离后,突然一道道光芒闪过,紧接着就是铺天盖地的绿色水球向人群砸了过来。
    看傻了的百姓根本就不知道躲避,直到绿色水球砸在人的身体上之后,人们才意识到,冲来的居然真是敌人。
    “毒水啊,有毒啊…”
    绿色的水球沾在百姓的身上,立刻化成阵阵白烟,刺鼻的焦臭味传遍了山野,惨叫声瞬间连成了片。
    中毒的百姓在泥水里拼命的翻滚,可是那些毒水根本就不会被积水冲淡,腐蚀性居然越来越厉害,最后整条手臂都变成了白森森的骨架。
    跑啊,跑啊,醒悟过来的百姓不要命的四散奔逃,聪明的知道向西方、东方逃命,可是很多迷糊的百姓居然还傻傻的往温港城跑。
    惯性思维害死人啊,大部分的人遇到大变之时,都是没有急智的,他们只会遵从于内心里面的习惯,而这种习惯往往就是最害人的。
    百姓以为温港能保护他们,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温港马上就会变成一个地狱。
    五百的玉家骑兵,现在逐渐控制住了马速,他们象赶羊一样把百姓向温港城驱赶,他希望这些百姓能冲乱守军的阵营,最次也要冲开城门。
    玉家的战术很成功,这一千逃命的百姓,很快就裹挟了更多的采集百姓,到最后足足有四五千人聚在一起拼命的向温港冲去,直扑温港最大的城门。
    而这个时候,温港的城门根本就没有关闭,连吊桥都没有拉起来。
    疏忽了,钟离将军真是疏忽了,这场起源于温港城内部的混战,根本就没有蔓延到山阴国里,谁都想不到会有敌人从西门的城门杀过来。
    而且现在,钟离将军的主力都分布在南边大街一线,城墙上仅仅残留了一部分警戒部队,软弱的腹部就这么暴露在玉家的獠牙之下。
    “关城门啊,赶紧关城门啊…”
    “不行,城下还有百姓呢,让百姓进城啊…”
    “你傻啊,敌人冲温港来的,百姓进城不就是找死吗?”
    “老乡们,别进城啊,赶紧往旷野逃命啊…旷野上是安全的…”
    可惜混乱的人群已经听不清士兵的叫喊了,盲目的人群只是一个劲的往城里钻。可是这时候,来袭的敌人已经不远了,士兵们甚至能看见敌人铠甲上的花纹。
    “强行关门,拉吊桥,有什么责任老子担了…”守城队长的怒吼惊醒了发呆的士兵,吊桥的绞盘终于转起来了。厚重的城门也在数十名的士兵推动下渐渐的合拢了。
    可是这时候的百姓已经快疯了,他们根本就听不明白士兵的话,他们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进城。
    “别关门啊,求你们让我进城吧,我不想死啊…”
    “不想死就往两边跑啊,往旷野跑啊…”
    百姓和士兵们就挤在城门洞里,士兵拼命的想关门,而百姓死命的往里冲。而且一边对峙两边还不停的对骂。
    从门缝里挤进来的百姓越来越多了,这些自以为是的百姓送了口气,向城内四散奔逃,而那些没进城的百姓更急躁了,根本就不听士兵的劝解。
    而这时候,奇袭的骑兵群已经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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