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过跑上城头,极目远眺,他看到北戎大营一副慌乱景象,许多捆扎的马车随便抛弃雪地,倒塌的帐篷没人理会。
    一队队骑卒散乱往西北方向奔走,有几分被人撵着屁股追杀的乱糟糟。
    听得士卒们激动大叫“援军来了”,常思过忙跳上墙垛,往东方看去。
    远处一道黑潮自东而来,在荒原雪地漫过。
    溅起的雪沫,扬在空中,形成大片遮天蔽地的雪雾,把后面掩得若隐若现,也亏得他眼力过人,才能看出那是列阵冲杀的骑卒,不计其数的多。
    还真是援军到了。
    北戎人连续几天攻城不下,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早就没了当初锐气心劲,又恰逢与四荒城谈好退兵条件,收拾营账,准备撤退的当口。
    应该不是巧合,或许与他送进城那卷密信脱不了干系?
    常思过跳下城垛,忙赶到防区与易尚延汇合。
    急促的号角声一停,接着是一通激昂鼓响,易尚延跃上城垛,指着左边城门方向,喊道:“快看,四荒铁骑和血刺精骑,出击了。”
    常思过跟着跳上城垛,只见一赤色、一黑色两队骑卒并列,冲出放下吊桥的护城沟,呼啸着追向十里外逃跑的北戎人,骑队中有许多穿着长袍或劲装的炼体士。
    不知是什么时候,堵着北城门洞的乱石杂物,清理一空。
    看来他的猜测没错,这一切与密信有关,昨晚北戎人借助地道攻城失败,城内在半天内就与北戎人达成退兵条件,等于是做了个现成的圈套,包藏极大阴谋祸心,使得北戎人士气不再,一心思归,导致现在不战自溃。
    城墙上沸腾了,士卒们大呼小叫,手舞足蹈,恨不得加入追杀行列。
    可惜两条腿追不上四条腿的,只能在城头呐喊,过过嘴瘾。
    易尚延颇为遗憾,道:“城内马匹不够,也轮不到咱们北城炼体士随军出击,那些家伙,眼红单老大这次立的功劳太大,只许咱们看热闹,真是岂有此理。”又低声道:“兄弟,不是有意要瞒你啊,我也是才知道不久,说起来,还是你送进城的那封密信,起了大作用,你又立功了。”
    常思过没能参加痛打落水狗的追杀,一点也不觉得遗憾。
    估计这两天,他的身份来历,在军中表现等信息被查了个底儿天。
    正式身份牌没下来前,有些机密,易尚延也不敢透露给他知道,昨天易尚延说漏嘴,露了一点关于援军的口风,应该是故意的。
    点点头表示理解,笑道:“什么功劳不功劳的,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
    易尚延奇怪地偏头看了黑娃一眼,摇头道:“搞不懂你,小小年纪,就老头子似的心事重重,老气横秋,也不知你哪学来的这份……稳重?”
    考虑到心机二字不妥,改成褒义的稳重。
    常思过干笑两声,“还能和谁学?捡我回军营的黑老爹,一直教我,活着填饱肚子,是世上最重要的事情。经常饿得头晕眼花的,所有大道理,都是为了生存下去。”
    易尚延恍然,这孩子历经磨难饥荒,难怪少年老成得不像话。
    撇开勾起黑娃伤心往事的话题,易尚延笑道:“北戎贼子运气好啊,若不是冬天雪大,酷寒难行,这次定要追杀他们几百里。”
    常思过看着绵绵如潮水涌来的援军,问道:“咱们这次,来了多少援军?”
    南平缺少马匹,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能凑出这般大规模骑兵,很不容易。
    “不多,三万。”
    易尚延接着解惑:“北戎是由各部族拼凑的乌合之众,打顺风仗,战力极大,一旦势头不对,那些家伙跑得比谁都快,而且都不愿断后,生怕吃亏折损了部族的炼体士和青壮,咱们南平骑卒少是少了点,但是舍得花重金打造,装备精良,三万打他们五万、六万,不在话下。”
    “再则他们成了一支疲师,又损耗了不少人马在城下,还拿什么硬拼?撵兔子样追杀他们又不是一次两次,只是那些家伙野草一样,杀不绝,过不几年,又长出来了,继续蹦跶着祸害咱们边关。”
    指着北去的滚滚铁骑,“骑卒杀力大,形成千骑冲击阵势,能达到五十骑、甚至二三十骑战损换一个炼体士的比例,所以这等大规模野战,炼体士在军中作用不太明显,主要是保护指挥将官不受刺杀,抵挡牵制对方炼体士。咱们破贼军和四荒城,加起来差不多三千骑,平常一万左右的北戎骑卒骚扰,可以抗衡。”
    常思过道:“北戎草原遭了天灾,他们这次偷鸡不成反蚀了把米,轻易不会罢休吧?明年春上,北戎人只怕还是会集结叩关,否则他们好多部族熬不过去。”
    “是呀,没吃的,他们一贯是来咱们这边抢。”
    易尚延摇头,“管他呢,敢来抢咱们就打,又不是他爹,还养着那些祸害畜生不成?”
    正聊着,单立文带着一票人走来巡城,两人赶紧跳下城垛。
    “住处安顿好了吗?还有什么差缺,让老易帮你去购置,他门路熟。”
    单立文站定,看着靠边拱手的常思过,伸手示意不必多礼。
    “都安顿好了,多谢大人。”
    “嗯,这几天辛苦了,后面好生歇息下。”
    单立文没有多待,随口说几句,又往前走,援军虽然来了,城头上的防守也不可大意,易尚延拉住落在后面的青衫男子宋牧。
    “有事?”
    青衫男子惜字如金,面色如木。
    易尚延把换房子的事简略讲了一遍,又道:“晚上回去吃饭,我叫青芽准备了几个好菜,咱们再开一坛好酒,给黑娃兄弟洗尘。”
    “好!”
    宋牧没把换房子当回事,听得有好酒,嘴角挂了一丝笑,还罕见地冲常思过点点头,追前面的一群人去了。
    易尚延见人走远了,低声笑道:“木头好酒,喝好了,他话多。”
    又补充解释:“木头的身法速度,在众多炼体士当中独树一帜,即使比将军大人,也不遑多让。黑娃,以后有机会你可以多向木头请教,最好是把酒喝好之后。”还眨了眨眼睛。
    黑娃喜好近身用弓箭与敌厮杀,只是那速度身姿,实在不敢恭维,像个大马猴一样,跑得又难看又慢,得好生提高一番。
    常思过懂了,拱手回以微笑,领了对方的好意。
    他见过宋牧施展身法,比之他的心头大敌乐姓男子,更添两分鬼魅。
    只是看那家伙一副木头样,不近人情,他也就没打算自讨没趣,现在得了易尚延提醒,既然酒桌子上能搞定的事,那都不算事,想当年,他也是酒精考验的无产阶级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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