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导,盛世已经启动全国海选,谁能演谁不能演,全国书迷心知肚明,你推荐的这位吴茜,这次入围全国五十强了,能不能拿到陆歌,那得看她自己的本事。”
    季湘站在门口,听到盛光郁说这样的话,心里一惊,竟然已经有人在盛光郁这里走后门了,还是李青导演那边举荐的。
    接下来,就是几句闲聊,盛光郁挂了电话之后,季湘正要抬手敲门,那人已经拉开了虚掩的房门:
    “进来吧。”
    偷听电话这种事情本来就不礼貌,现在被逮个正着,更是尴尬,她刚要抬脚进去,就看到他房间地上铺的羊毛地毯,马上脱了鞋子,光着脚踏进去。
    盛光郁没想到她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女孩子的脚和男孩子的脚是完全不同的,她的肤色本就白净,脚也生的很秀气,踩在羊毛地毯上,被大红色的指甲油映衬着,更加的白暂细腻,格外好看。
    季湘抬着餐盘,看到盛光郁的眼睛盯着她的脚,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一声,解释:
    “我怕把你的地毯弄脏了,刚刚在厨房沾了油烟。”
    “没事。”盛光郁收回视线,把桌子上的小说拿开,好让她放在桌子上,季湘这才注意到,盛光郁手里拿的,是《尘埃》第一版,这一版出版的很早,早就已经绝版了,而他手里的这本,看起来不是很新,上面包了透明的防水书衣。
    季湘放好面条之后,又把筷子搭在碗边上:“没想到盛总会有第一版《尘埃》,很难得。”
    “是特地找一个朋友讨来的,听说第一版是春陌本人亲自矫正的,后面的几版都经过了编辑的手润色。”
    作家春陌。成名于神写手,《尘埃》是她的代表作,她的文风带着很强烈的个人色彩,区别于传统小言,她的故事大多带了些悲剧色彩和现实感,但这位作家又总是能在结局的时候,为故事添上完美的一笔。读后总是给人很深的人性思考,这也就是为什么,作为网络文学的《尘埃》,能再这几年一直占据过目难忘图书榜首。
    “盛总很用心。”季湘听到他用“讨来的”来形容《尘埃》,可想而知,盛光郁对于这部自打开年开始,就让人期待的电影很用心。
    “凭你干爹傅岩的实力,可以给你接很多女二,女三的角色,要火起来,两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你为什么非要接《尘埃》?”
    听到他这么问,季湘顿了顿,抬起头来看着他:“因为喜欢《尘埃》,喜欢陆歌。”
    “因为喜欢?”盛光郁笑了笑,这根本不是什么理由,随便拉一个想要参演的人出来,她也可以这样回答他,这个原因,盛光郁一直很好奇。
    “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先回去睡觉了,盛总你也早点休息吧,今晚打扰了。”
    盛光郁看着那个不愿意多谈的季湘,直到她轻轻的带上房门,盛光郁才把目光落到她煮的那晚胡萝卜鸡蛋面上,他坐下来吃了几口,突然发现,女汉子季湘的手艺很不错,胡萝卜丝切得很细,鸡蛋也煎的恰到好处,隐隐还能看到糖心。
    ——
    季湘一整个晚上都睡的很不踏实,她做了一个梦,在梦境里,她是一只兔子,然后总是有只猎鹰在后面追她。
    她一直在没命的逃跑,穿过一望无际的沙漠,穿过皑皑雪原,然后抵达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试图用草木遮掩自己,那只猎鹰却一直就能找到她的所在,最后,她躲在一片芭蕉叶下,扶着芭蕉叶的枝干瑟瑟发抖,抬起头看去,赫然看到猎鹰从上空俯冲而来,眼看就要掐住她的脖子,她尖叫着,却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挣扎着醒来,才发现视线里一片黑暗,她喘着粗气,抬手揉了揉眉心,原来是噩梦。
    不多一会,只听得房门咔擦一声,有人从外面进来了,那人打开客房里的吊灯,一瞬间,屋子里就亮堂了起来,季湘眯着眼睛看过去,才看到是盛光郁,他穿着睡衣,显然,应该是被她吵醒了。
    “怎么了?”
    盛光郁打开灯,看到季湘脸色寡白,额头上冒着些细细密密的汗,她的眼睛湿漉漉的,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些水光,眼泪差点就要呼之欲出,看起来格外可怜,也不知道是梦到了什么东西,见到季湘一副没回过神来的样子,他从桌上拿起一个杯子接了一杯温水递给她:
    “喝点水。”
    她接过去,因为手有些发抖,洒了一些在被子上,温热的液体一路从喉咙滑下去,终于让那些紧绷着的神经渐渐平缓下来,可心里那抹强烈的,不好的预感依然久久不愿意褪去,季湘抬手揉了揉眉心,闭着眼长叹了一口气。
    “对不起,打扰到你了。”
    “梦到什么事情了?”盛光郁依然站在床头,他微微蹙眉,眼神有点凝重。
    梦境其实很简单,害怕的是身临其境的那种感觉,就像是沉寂于幽深的海底,尽管努力挣扎着,却始终无法呼吸,像是有一只手拉着她的脚,想要把她坠入深渊,这种感觉简直太熟悉了,就好像母亲病逝的那一天,她从梦境里挣扎着醒来,干爹和小斯都站在她的床头边,很不安的看着她,沉默了许久,她才听到干爹傅岩道出那个噩耗。
    季湘摇了摇头,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此时是凌晨四点多,她心里很不安,干脆也不管此时此刻有多晚,打了个电话给她的小姨:
    “小姨,家里一切都还好吧,外婆身体好不好?”
    小姨的脾气一向很不好,起床气有点重,大半夜被人吵醒,声音透着些不耐烦,但还是耐着性子问她:“湘湘,你是不是做噩梦了,你外婆身体好的很,我看着的,家里都好的,你抓紧工作吧,好好挣钱就行了。”
    季湘这才觉得心里落下一块大石头,不敢打扰太多,随便说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盛光郁的眉头却越皱越深,脸上染上一层凝重。
    季湘想了想,又给小斯打了个电话,那端很快就接通了:
    “湘湘,怎么了?”
    “小斯,你和干爹都挺好的吧?”
    那端似乎没预料到季湘会这么问,顿了顿:“挺好的啊,你干嘛了,魔鬼上身了。”
    季湘紧皱着眉,提高了音量:“小斯,你睡觉从来不会那么快接电话,你到底在哪里?”
    听到小斯那端有片刻的质疑,季湘就漫上些不好的预感:“是不是干爹出什么事情了?”
    “没有,你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
    “你还骗我是不是,盛光郁现在就在我旁边,你信不信我问他?我就不信他不知道。”
    那端不知道说了什么,季湘原本是站在床上的,瞬间,脸色更加苍白了,对着电话怒吼了一声:
    “傅承斯,这么大的事情你竟然瞒着我,你把我放在心上没有!”
    [正文 第十六章]
    季湘甚至来不及听完小斯解释完,就挂了电话,她只听到小斯在电话里说,傅岩生病了,在住院,但季湘心里很清楚,如果只是一般的生病,小斯是不会瞒着她的。挂了电话之后,季湘从床上爬起来,把衣服飞快穿上,连脸也来不及擦。
    她刚刚关了门出去,就看到主卧室的盛光郁已经出来了,他已经收拾完毕,正在扣手腕处的纽扣,见到季湘穿着菱格纹毛衣,递了一件外衣给她。
    “我送你去,我车库里有车。”
    季湘的心思全在小斯说的那番话上了,她接过衣服,道了谢之后,两个人就匆匆下了楼。
    汽车没从第一次季湘进来的那道门出去,而是直接绕过大宅,从香樟山庄的后方驶去,绕出林间小道之后,汽车往前驶去,就到了樱花酒店的后门,原来两个地方是互通的,门卫见到是盛光郁在开车,马上就打开了门。
    出了樱花酒店,目光所及之处全部都是明晃晃的夜灯,季湘只觉得自己的眼睛被那些夜灯刺的眼睛发疼,抬手揉了揉眼睛,顺便用一只手覆在眼睛上,什么话也没说。
    盛光郁偏过头看了她一眼,只能隐隐看到她微张着嘴巴,她的左手覆在眼睛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哭:
    “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听到盛光郁安慰的话,季湘只是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希望事情不会像她的想的那么糟糕。
    “既然傅总没有主动和你说过,那一定有他的想法。”
    “嗯。”季湘吸了吸鼻子,声音有点哑哑的,过了一会儿,她才放下覆在眼睛上的手,将目光落到窗外。
    “这是我去寺庙里求来的,你拿着。”
    季湘低头看去,只见盛光郁一手扶着方向盘,从旁边递了个东西过去给她,原来是一个大红色的平安福,刺绣的小袋子很精致,绣花红莲栩栩如生,中间绣了平安两个大字,不是很新,看起来似乎是随身携带了很久的样子。
    “我不要。”
    “我借你的,之后还给我就行,很准的,一定会没事。”
    季湘听到她这样说,伸手接过去,小心翼翼的握着那个平安福,也不知道此时此刻,干爹在医院里到底怎么样了。
    汽车开得又快又稳,很快就抵达医院,车子刚刚开进医院,季湘说了一句谢谢,不等盛光郁停好车,就打开车门几步踏上住院楼的台阶。
    她小时候身体一直不好,尤其是借宿在傅岩家里的时候,总是三天两头就生病,后来,傅岩干脆就带着他们两个去晨跑,小斯爱偷懒,一开始就表现出抵触的情绪,总是跑到一半就不见了,只有季湘一直坚持了下来。而如今,当她奔跑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傅岩的身影早就已经看不见了,原来时间这个东西,真的是又残忍又无情,在不知不觉中,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下一秒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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