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骁有点想笑,勉强忍住了,无奈道,“也不是很复杂吧,要不你让别人剥好了再……”
杜宁修抬起眼皮来,板着脸说,“我就喜欢你剥给我的,不是你剥的,我都不吃。”
谭骁有点愣,有那么一瞬间,他还以为看到了小时候的杜宁修。
那时候父亲还没出事,家里条件很好,自己总拿这些好吃的勾搭那个惨兮兮的小孩儿,哄着他说,最后一块儿啦,吃不吃呀?这在你们学校食堂可吃不到哦?
杜宁修一脸的“我很馋但是我就是不说”,绷着脸,非常有气节地和他擦肩而过。
然后就在老远的地方不停地咽唾沫。
那时候的杜宁修又高冷又傲娇,实在是可爱,惹得谭骁老想逗他,可逗着逗着又心疼起来,总想方设法哄他吃些好的,什么幼稚的招数都使过。
可怎么也没想到,有天会换来他这么一句,不是你弄的,我都不吃。
谭骁觉得胸口有点发胀,勉强压抑着,干笑两声说,“我现在啊,可弄不起这些啦,”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也是托了你的福,要不我都忘了该怎么剥这些东西了。”
杜宁修看着他的笑,半天才说,“所以你才做武替么?”
谭骁的笑容僵了一下,局促地抿了抿唇。
“我问过你们导演,你薪水不少,替身里面算是高的,”杜宁修瞥了眼他手腕上露出的一道疤,微微磨了磨牙,才说,“你家里的债,还没还完吗?”
谭骁垂下头,半天都说不出话。
他是觉得羞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果然他们家里那些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吧……
杜宁修和谭骁都是在一个偏远的小城镇里长大的,那时候谭骁的家境非常好,说在他们小城里数一数二都不为过。谭骁性格好,脾气也好,家里又有钱,很多小孩都认他当大哥,心服口服地跟在他屁股后面做小尾巴。
谭骁从小就运动好,体格好,他父亲就干脆买了个武馆给他,请了不少教练认认真真教他怎么打架。谭骁起初就是看电视里那些大侠啊警察啊打起架来特别帅,所以就兴致勃勃地学了好几年,以至于才十几岁就拔到了一米八的个头,身体也比那些只读书的小孩子们壮实漂亮得多。
那时候他就算长着一张很一般的脸,走到哪儿也都是发光的人物。要是有人说认识骁哥,那都是脸上贴金的事儿,可谭骁一点傲气也没有,明朗又亲切,喜欢他的小姑娘围着操场能转一个圈,仰慕他的小弟更是多得能把那个圈儿填满。
而他就是在那段最得意的时光里,遇到了那个惨绿惨绿的倒霉孩子。
那孩子不是突然出现的,事实上,谭骁每次在武馆训练,都能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子窜头窜脑地在玻璃门外晃悠。可是谭骁一看过去,那影子就跟敏捷的野猫似的,哧溜一下就缩没了。
次数多了谭骁就有点哭笑不得,有次兴致来了,就故意躲在了武馆外面,掐准了那瘦小子出现的时间,预备守株待兔。
结果没等来那个孩子,倒是意外听到了几个人的厮打声。
谭骁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大概听出是好几个人在打一个人,觉得有点过分,便循着声音找过去。
等找到那个巷子口,果然看到四五个人在围着踢打中间一个已经起不来了的男孩儿,可那男生抱着头闷着声,被好几个人围着揍,硬是一句叫声都没有。谭骁看得来火,直接就抄起巷口竖放着的几根钢管,大吼了一声住手,立刻就喝住了那几个人。
其中一人认出来谭骁,犹豫地喊他,“骁哥?”
谭骁倒是不认得他,不过也不惊讶,他们一家在这个城市里太有名,谁认得他都没什么意外的。有人认识自己更好办事,谭骁拿钢管撞了撞砖石墙,冷声说,“差不多得了,把人打死了你们负责么?”
其他人就算不认识他,听到那声“骁哥”也猜出了大概。他们不敢跟他硬杠,却还是顶嘴道,“骁哥,这事儿你别管,这人谁你知道么?杜家的那个小杂种,我们打他是天经地义,跟你可没关系。”
谭骁愣了一下,听到杜家两个字皱了下眉,手里的管子垂下来,有些犹豫。
杜家,跟他们谭家,可以说是这个小城里最出名的两家了,不过后者是靠真本事受人敬重,前者,根本是因为脏污得臭名昭著。
杜家的媳妇儿是个婊子,这是全城的人都知道的事。
杜家当家的男人常年去大城市打工,老家里留下一个老婆和十几岁的儿子,可这老婆是个四处勾引人丈夫的荡妇,专挑有妇之夫出手,引得好几家都鸡犬不宁。
他们这城市本就不大,风言风语传几天很快整个小城都会知道,杜家男人几年前从外面回来,听说了那些污言秽语,和那婊子对质了一番,然后就在儿子面前,亲手拿着砍刀把自个儿媳妇给砍死了。
砍完了还不解气,又拿着同一把刀,连着三天砍光了所有和他媳妇儿有染的姘头,一连杀了六个人,然后回了家,躺在一片血污里,抹了自己的脖子。
他死得倒是利索,却把六个家庭活生生给撕烂了。那些家里的孩子们顶着父亲出轨被杀的耻辱,将所有的怨恨都转移到了杜家唯一剩下的那个儿子身上。所有亲戚都不敢要这个孩子,就那么任他自生自灭,天天被一群义愤填膺的半大孩子往死里揍。
他死了爹妈,家里风评又差,打他的又都是被害人的孩子,这档子破事儿小地方的警察都懒得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默认其他人随便折磨这小子。到后来没关系的也来插一脚,那孩子就成了全城小孩欺凌的对象,没人管他死活,都觉得他是父债子偿,活该的。
这些谭骁早就听说过,可因为和那孩子不在一个学校,家也离得远,从来就没有见过。
这还是第一次,他见到了这个在风言风语里苦苦挣扎的男孩子。
他犹豫了一下,仍是忌惮全城的流言蜚语,有些迟疑要不要插手这个事情。
毕竟一个妈是婊子,爹是杀人犯的孩子,沾染上的确是够晦气的。
可他犹豫的空当,那个一直蜷缩着的瘦弱身影,吃力地,缓慢地,朝他抬起头来。
谭骁看清了他的脸,登时就愣住了。
那个时不时鬼鬼祟祟在他们武馆外面游荡的孩子,此刻就那么血淋淋地趴在地上,双眼浑浊而无意识地,朝他看了过来。
谭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握着钢管的手忽然又收紧了,然后抬头看着眼前面色不善的几人,冷声说,“这孩子我要带走,你们是让开,还是跟我干一架?”
很多年后谭骁都在想,如果那天自己没有插手,也许以后很多事都不会发生,此刻更不会坐在这个跟自己格格不入的七星级酒店里,笨拙又忐忑地伺候面前这个根本看不透情绪的男人。
杜宁修看他久久不说话,也不追问,只戳了戳盘子里的虾肉,轻声说了句,“再给我剥一个吧。”
谭骁回过神来,唔了一声,又认真地给他剃了一只。
刚要夹起来递过去,杜宁修却说,“你以前不是夹给我的。”
谭骁愣了愣,杜宁修又说,“你从来不用筷子的。”
谭骁忽然明白过来,两边耳朵又跟着泛起红来。
那时候他总哄着那个戒备心极强的小孩儿吃东西,小孩儿不吃,他就洗干净了手,捧在掌心里凑到他鼻尖处逗他。食物的香气每次都引诱得那孩子不停挣扎,谭骁觉得有趣,哄小狗似的摸摸他的脑袋,笑着说,‘你把我手里这些吃完了,我就不逼你吃啦。’
小孩儿有了台阶下,就绷着脸,一脸不情愿地咬他手心里的好吃的,要么是巧克力,要么是糖糕,要么是剥了干净的大闸蟹,要么是撕得一片片很好咬的牛肉脯。他在他掌心里吃了太多好吃的,吃完却还勉为其难地哼一声,一脸不情愿似的,可喉结却出卖了他,总是意犹未尽地咽唾沫。
谭骁想到那时候的杜宁修,再看看眼前这个比从前还要面瘫的男人,笑得有点尴尬,“哎,你都多大了,咋还能那么喂……”
杜宁修抬起眼皮来,板着脸说,“我就喜欢你剥给我的,不是你剥的,我都不吃。”
谭骁有点愣,有那么一瞬间,他还以为看到了小时候的杜宁修。
那时候父亲还没出事,家里条件很好,自己总拿这些好吃的勾搭那个惨兮兮的小孩儿,哄着他说,最后一块儿啦,吃不吃呀?这在你们学校食堂可吃不到哦?
杜宁修一脸的“我很馋但是我就是不说”,绷着脸,非常有气节地和他擦肩而过。
然后就在老远的地方不停地咽唾沫。
那时候的杜宁修又高冷又傲娇,实在是可爱,惹得谭骁老想逗他,可逗着逗着又心疼起来,总想方设法哄他吃些好的,什么幼稚的招数都使过。
可怎么也没想到,有天会换来他这么一句,不是你弄的,我都不吃。
谭骁觉得胸口有点发胀,勉强压抑着,干笑两声说,“我现在啊,可弄不起这些啦,”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也是托了你的福,要不我都忘了该怎么剥这些东西了。”
杜宁修看着他的笑,半天才说,“所以你才做武替么?”
谭骁的笑容僵了一下,局促地抿了抿唇。
“我问过你们导演,你薪水不少,替身里面算是高的,”杜宁修瞥了眼他手腕上露出的一道疤,微微磨了磨牙,才说,“你家里的债,还没还完吗?”
谭骁垂下头,半天都说不出话。
他是觉得羞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果然他们家里那些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吧……
杜宁修和谭骁都是在一个偏远的小城镇里长大的,那时候谭骁的家境非常好,说在他们小城里数一数二都不为过。谭骁性格好,脾气也好,家里又有钱,很多小孩都认他当大哥,心服口服地跟在他屁股后面做小尾巴。
谭骁从小就运动好,体格好,他父亲就干脆买了个武馆给他,请了不少教练认认真真教他怎么打架。谭骁起初就是看电视里那些大侠啊警察啊打起架来特别帅,所以就兴致勃勃地学了好几年,以至于才十几岁就拔到了一米八的个头,身体也比那些只读书的小孩子们壮实漂亮得多。
那时候他就算长着一张很一般的脸,走到哪儿也都是发光的人物。要是有人说认识骁哥,那都是脸上贴金的事儿,可谭骁一点傲气也没有,明朗又亲切,喜欢他的小姑娘围着操场能转一个圈,仰慕他的小弟更是多得能把那个圈儿填满。
而他就是在那段最得意的时光里,遇到了那个惨绿惨绿的倒霉孩子。
那孩子不是突然出现的,事实上,谭骁每次在武馆训练,都能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子窜头窜脑地在玻璃门外晃悠。可是谭骁一看过去,那影子就跟敏捷的野猫似的,哧溜一下就缩没了。
次数多了谭骁就有点哭笑不得,有次兴致来了,就故意躲在了武馆外面,掐准了那瘦小子出现的时间,预备守株待兔。
结果没等来那个孩子,倒是意外听到了几个人的厮打声。
谭骁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大概听出是好几个人在打一个人,觉得有点过分,便循着声音找过去。
等找到那个巷子口,果然看到四五个人在围着踢打中间一个已经起不来了的男孩儿,可那男生抱着头闷着声,被好几个人围着揍,硬是一句叫声都没有。谭骁看得来火,直接就抄起巷口竖放着的几根钢管,大吼了一声住手,立刻就喝住了那几个人。
其中一人认出来谭骁,犹豫地喊他,“骁哥?”
谭骁倒是不认得他,不过也不惊讶,他们一家在这个城市里太有名,谁认得他都没什么意外的。有人认识自己更好办事,谭骁拿钢管撞了撞砖石墙,冷声说,“差不多得了,把人打死了你们负责么?”
其他人就算不认识他,听到那声“骁哥”也猜出了大概。他们不敢跟他硬杠,却还是顶嘴道,“骁哥,这事儿你别管,这人谁你知道么?杜家的那个小杂种,我们打他是天经地义,跟你可没关系。”
谭骁愣了一下,听到杜家两个字皱了下眉,手里的管子垂下来,有些犹豫。
杜家,跟他们谭家,可以说是这个小城里最出名的两家了,不过后者是靠真本事受人敬重,前者,根本是因为脏污得臭名昭著。
杜家的媳妇儿是个婊子,这是全城的人都知道的事。
杜家当家的男人常年去大城市打工,老家里留下一个老婆和十几岁的儿子,可这老婆是个四处勾引人丈夫的荡妇,专挑有妇之夫出手,引得好几家都鸡犬不宁。
他们这城市本就不大,风言风语传几天很快整个小城都会知道,杜家男人几年前从外面回来,听说了那些污言秽语,和那婊子对质了一番,然后就在儿子面前,亲手拿着砍刀把自个儿媳妇给砍死了。
砍完了还不解气,又拿着同一把刀,连着三天砍光了所有和他媳妇儿有染的姘头,一连杀了六个人,然后回了家,躺在一片血污里,抹了自己的脖子。
他死得倒是利索,却把六个家庭活生生给撕烂了。那些家里的孩子们顶着父亲出轨被杀的耻辱,将所有的怨恨都转移到了杜家唯一剩下的那个儿子身上。所有亲戚都不敢要这个孩子,就那么任他自生自灭,天天被一群义愤填膺的半大孩子往死里揍。
他死了爹妈,家里风评又差,打他的又都是被害人的孩子,这档子破事儿小地方的警察都懒得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默认其他人随便折磨这小子。到后来没关系的也来插一脚,那孩子就成了全城小孩欺凌的对象,没人管他死活,都觉得他是父债子偿,活该的。
这些谭骁早就听说过,可因为和那孩子不在一个学校,家也离得远,从来就没有见过。
这还是第一次,他见到了这个在风言风语里苦苦挣扎的男孩子。
他犹豫了一下,仍是忌惮全城的流言蜚语,有些迟疑要不要插手这个事情。
毕竟一个妈是婊子,爹是杀人犯的孩子,沾染上的确是够晦气的。
可他犹豫的空当,那个一直蜷缩着的瘦弱身影,吃力地,缓慢地,朝他抬起头来。
谭骁看清了他的脸,登时就愣住了。
那个时不时鬼鬼祟祟在他们武馆外面游荡的孩子,此刻就那么血淋淋地趴在地上,双眼浑浊而无意识地,朝他看了过来。
谭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握着钢管的手忽然又收紧了,然后抬头看着眼前面色不善的几人,冷声说,“这孩子我要带走,你们是让开,还是跟我干一架?”
很多年后谭骁都在想,如果那天自己没有插手,也许以后很多事都不会发生,此刻更不会坐在这个跟自己格格不入的七星级酒店里,笨拙又忐忑地伺候面前这个根本看不透情绪的男人。
杜宁修看他久久不说话,也不追问,只戳了戳盘子里的虾肉,轻声说了句,“再给我剥一个吧。”
谭骁回过神来,唔了一声,又认真地给他剃了一只。
刚要夹起来递过去,杜宁修却说,“你以前不是夹给我的。”
谭骁愣了愣,杜宁修又说,“你从来不用筷子的。”
谭骁忽然明白过来,两边耳朵又跟着泛起红来。
那时候他总哄着那个戒备心极强的小孩儿吃东西,小孩儿不吃,他就洗干净了手,捧在掌心里凑到他鼻尖处逗他。食物的香气每次都引诱得那孩子不停挣扎,谭骁觉得有趣,哄小狗似的摸摸他的脑袋,笑着说,‘你把我手里这些吃完了,我就不逼你吃啦。’
小孩儿有了台阶下,就绷着脸,一脸不情愿地咬他手心里的好吃的,要么是巧克力,要么是糖糕,要么是剥了干净的大闸蟹,要么是撕得一片片很好咬的牛肉脯。他在他掌心里吃了太多好吃的,吃完却还勉为其难地哼一声,一脸不情愿似的,可喉结却出卖了他,总是意犹未尽地咽唾沫。
谭骁想到那时候的杜宁修,再看看眼前这个比从前还要面瘫的男人,笑得有点尴尬,“哎,你都多大了,咋还能那么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