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完总裁后我带球跑了[穿书]_分节阅读_292
“霍白衍,我们明天去掰玉米吧。”黎言闲不住,在城里的时候,一个人呆家里很无聊,跟着去公司也没事儿做。
来到乡下之后,他发现这儿可好玩儿了,无聊的时候可以去河里捉鱼,或者上山掰玉米,劳动成果还可以做成菜,吃进肚子里。
见小孩儿玩的开心,霍白衍也不忍心拒绝,“好。”
“那你的公司怎么办啊?你不在的话,不会倒闭吧?”黎言在墙根下挺住脚步,回头看他,怀里还抱着竹篮子,“你要是忙的话,就先回去吧,等我玩儿够了就回去。”
乡村青山绿水,空气清新,又没有高强度的网络覆盖,相比之下,辐射会少很多。
对于黎言这个孕夫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养胎的地方。
但前提是,他能够听话,不乱跑。
不乱跑这三个字,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对黎言这闲不住的性子来说,实在太难了。
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几率,都要比他不乱跑高。
霍白衍怎么可能放心地让他一个人在这里,走上前将他圈入怀中,抬手理了理小孩儿脑袋顶上翘起的几撮头发,“不碍事。”
“哦。”黎言点点头,对管理公司的事情一窍不通,“那我们可以在这儿多呆几天吗?”
之前说的两天实在太少,转眼就过去了。黎言不太想回城里,继续之前枯燥的生活。
“好,你想待多久,我就陪你待多久。”霍白衍声音温柔醉人,深邃的眼底将是浸润了一汪粘稠的春水。
视线落在黎言脸上的时候,敛去了所有的锋芒,只剩下无尽的柔情。
霍白衍将小孩儿微凉的手指包裹在掌心里,接过竹篮,牵着他往前走。
乡间的羊肠小道上,黎言乖乖地跟在男人身后,手指故意挠了挠他的掌心。在霍白衍转头看过来的时候,咧开嘴角冲他傻里傻气地笑。
“很开心?”霍白衍捏了捏他的手指,眉宇间一片柔和。
“还行吧。”黎言点点头,“这儿比城里好玩。”
“那我们以后在这里定居?”霍白衍笑着问他。
黎言的脑袋里出现一副画面,自己扛着锄头在地里种菜,霍白衍则穿着一身塑料工装,拿着刀去给村里的人杀猪。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饭必须得自己做,没有外卖,还没有商场。有时候,想要改善伙食吃顿好的,还得坐几个小时的大巴车到城里。
算了算了,太麻烦了。这儿只适合小住,不适合长居。
“还是不了。”黎言摇头咀嚼了霍白衍的提议,“我再玩儿几天,就回去。”
两人算是第一次来村子里,穿着打扮和气质都和村子里的人不一样,路过的村民都会多看他们几眼。
并且,有不少还一直盯着看的。淳朴的村民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礼貌的。
被人盯着,黎言有些不自在,也转头将视线落在对方脸上。
两人大眼瞪小眼,片刻后,那位被太阳晒得黝黑的村妇突然猛地一拍大腿,“哎呀,你是黎爷爷的孙子吧?长得和你妈妈好像。”
“我妈妈?”黎言茫然地瞪大了眼睛,“你见过我妈妈?”
“当然见过。”淳朴的村妇热情又激动,“你妈当初来村子里的时候,我还带着她去镇上逛过呢。那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怀了你。没想到,一晃你都长这么大了啊!”
黎言礼貌地笑着喊了她一句,“阿姨好。”
“你好,你好。”朴素的村妇不太喜欢这样的打招呼方式,尴尬地抓了抓自己头发,“对了,你妈还好吗?”
“我妈妈她……”黎言迟疑了几秒,笑着道:“挺好的。”
“那就好。”
两人闲聊了几句,村妇将注意力落到了旁边明显器宇不凡的霍白衍身上,“这位是……”
黎言愣了一下,快速道:“我哥,他是我哥。”
“哦,长得一表人才,一看就是个精英。”村妇赞扬着,发挥自己热情又好客的脾性,“你哥哥结婚了吗?”
黎言没想到,走路上遇见个人,都能够被关注婚姻问题。虽然被关注的主角并不是他,但……
来到乡下之后,他发现这儿可好玩儿了,无聊的时候可以去河里捉鱼,或者上山掰玉米,劳动成果还可以做成菜,吃进肚子里。
见小孩儿玩的开心,霍白衍也不忍心拒绝,“好。”
“那你的公司怎么办啊?你不在的话,不会倒闭吧?”黎言在墙根下挺住脚步,回头看他,怀里还抱着竹篮子,“你要是忙的话,就先回去吧,等我玩儿够了就回去。”
乡村青山绿水,空气清新,又没有高强度的网络覆盖,相比之下,辐射会少很多。
对于黎言这个孕夫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养胎的地方。
但前提是,他能够听话,不乱跑。
不乱跑这三个字,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对黎言这闲不住的性子来说,实在太难了。
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几率,都要比他不乱跑高。
霍白衍怎么可能放心地让他一个人在这里,走上前将他圈入怀中,抬手理了理小孩儿脑袋顶上翘起的几撮头发,“不碍事。”
“哦。”黎言点点头,对管理公司的事情一窍不通,“那我们可以在这儿多呆几天吗?”
之前说的两天实在太少,转眼就过去了。黎言不太想回城里,继续之前枯燥的生活。
“好,你想待多久,我就陪你待多久。”霍白衍声音温柔醉人,深邃的眼底将是浸润了一汪粘稠的春水。
视线落在黎言脸上的时候,敛去了所有的锋芒,只剩下无尽的柔情。
霍白衍将小孩儿微凉的手指包裹在掌心里,接过竹篮,牵着他往前走。
乡间的羊肠小道上,黎言乖乖地跟在男人身后,手指故意挠了挠他的掌心。在霍白衍转头看过来的时候,咧开嘴角冲他傻里傻气地笑。
“很开心?”霍白衍捏了捏他的手指,眉宇间一片柔和。
“还行吧。”黎言点点头,“这儿比城里好玩。”
“那我们以后在这里定居?”霍白衍笑着问他。
黎言的脑袋里出现一副画面,自己扛着锄头在地里种菜,霍白衍则穿着一身塑料工装,拿着刀去给村里的人杀猪。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饭必须得自己做,没有外卖,还没有商场。有时候,想要改善伙食吃顿好的,还得坐几个小时的大巴车到城里。
算了算了,太麻烦了。这儿只适合小住,不适合长居。
“还是不了。”黎言摇头咀嚼了霍白衍的提议,“我再玩儿几天,就回去。”
两人算是第一次来村子里,穿着打扮和气质都和村子里的人不一样,路过的村民都会多看他们几眼。
并且,有不少还一直盯着看的。淳朴的村民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礼貌的。
被人盯着,黎言有些不自在,也转头将视线落在对方脸上。
两人大眼瞪小眼,片刻后,那位被太阳晒得黝黑的村妇突然猛地一拍大腿,“哎呀,你是黎爷爷的孙子吧?长得和你妈妈好像。”
“我妈妈?”黎言茫然地瞪大了眼睛,“你见过我妈妈?”
“当然见过。”淳朴的村妇热情又激动,“你妈当初来村子里的时候,我还带着她去镇上逛过呢。那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怀了你。没想到,一晃你都长这么大了啊!”
黎言礼貌地笑着喊了她一句,“阿姨好。”
“你好,你好。”朴素的村妇不太喜欢这样的打招呼方式,尴尬地抓了抓自己头发,“对了,你妈还好吗?”
“我妈妈她……”黎言迟疑了几秒,笑着道:“挺好的。”
“那就好。”
两人闲聊了几句,村妇将注意力落到了旁边明显器宇不凡的霍白衍身上,“这位是……”
黎言愣了一下,快速道:“我哥,他是我哥。”
“哦,长得一表人才,一看就是个精英。”村妇赞扬着,发挥自己热情又好客的脾性,“你哥哥结婚了吗?”
黎言没想到,走路上遇见个人,都能够被关注婚姻问题。虽然被关注的主角并不是他,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