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知道那小子都是怎么学的,才能每次考试都是前三名。
    他跟着他去了图书馆,跟着他回了家,跟着他去了篮球场,直到,被他发现。
    万辰问他想干什么,沈煦臊红了脸,梗着脖子说:“怎么了,这路是你家开的,我还不能走了?!”
    万辰没再说什么,但是盯着他的视线却让沈煦很不舒服。
    那眼神里有一种沈煦从小看到大的东西。
    轻蔑。
    从小他就被人拿来和万辰进行比较,而比较的结果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眼神。
    所有人都说万辰是个好孩子,是沈煦你永远也比不上的好孩子。
    沈煦火了,迈开大步跑回家,把书包扔地上,那些他厌恶透顶的书本掉了出来,他狠命踩着,直到把它们踩得稀巴烂。
    他知道他不是读书的料,那些之乎者也,那些数学符号,那些英语单词,他一个也看不懂。
    既然这样,干脆不要学了。
    他就是个笨蛋,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和万辰不在一个世界的笨蛋。
    而他,可以有另一条路可以走的,不是吗?
    只要和万辰不同,他也可以活得精彩的。
    只要他,不认输,绝不认输,他也可以把沈煦这个名字,叫得响亮。
    沈煦、煦子、煦哥……
    他缓缓睁开眼,看着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李达,看着拼命挣扎不甘落泪的王棋,看着瑟缩在角落不住发抖的张杭,看着一脸奸笑的蚊子。
    看着,被人踩在脚底,狼狈不堪的自己。
    心里,被压着的那团火终于点燃。
    他不知从哪冒出的力气,使他挣脱压制着他的男人,两手紧紧抓着金毛的小腿,从喉咙里发出歇斯底里的怒吼。
    他将金毛摔在了地上。
    气氛在瞬间凝滞。
    他用仅剩的一只好眼怒视着面前凶神恶煞的一群人,用力攥紧拳头,尽量挺直脊背。
    他要站着,站着打赢这些瞧不起他的人。
    在他沈煦的字典里,绝对没有输。
    他要让他的名字,被所有人,叫得响亮,响亮……
    沈煦。
    第5章 救人
    沈煦睁开眼时天刚蒙蒙亮。
    他有多久没有醒那么早了?
    每天打游戏逛论坛看电视搞到凌晨一两点,上午九十点四宝牌闹钟尽忠尽职地叫醒他。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
    沈煦从床上爬起来,简单洗漱过后出了门。
    许是太早,四宝还没起来。
    沈煦没有坐公车,而是沿着T市的主路慢悠悠的一直往前走。
    这是座三线城市,三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古城,刚来到时他没想过要在这里定居。
    是路迁的一句话让他做了这样的决定。
    他说:“沈煦,从这里到那个人的地方,是二十个小时的距离,还不够远吗?”
    沈煦听了他的话,留了下来。
    他以为这距离够远了,却没想城市发展太过迅速。火车也由原来的K和T变成了现在的D和G,距离拉近到8个小时,4个小时。更甚者坐飞机也就两个多小时。
    沈煦一度烦恼这种距离的接近,后来,他觉得自己矫情了,也就不再多想。
    T市还是很适合居住的,气候温和,空气湿润。
    沈煦最不能接受的是这里的饮食,秉承了苏菜的特点,偏淡偏甜,让沈煦这种彻头彻尾的北方孩子抓急得紧。
    最开始那段时间,他常和路迁一起到处寻摸着重口的北方菜。
    刀削面、板面、羊肉泡馍,剁椒鱼头、辣子鸡、炒肝、卤煮,他们几乎跑遍了T市的大街小巷。
    再后来,路迁不能陪着他了。他就渐渐学着吃这里的菜。
    这才发现,原来,习惯也是可以养成的。
    他现在天天和四宝一块吃饭,遇到心情好的时候,他也会上街买点菜自己做着吃。
    四宝的几个姐姐住得都不算远,对四宝好得那叫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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