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不只是该哭笑不得还是该生气,反正身后江凤煜这个死皮赖脸要跟进来的情场高手是笑得已经直不起腰来了……哪有这么谈恋爱的?傻缺么?知道这家伙不是来跟他抢林浩的,心里松了口气,可楚歌看起来就好可怜!
林浩瞪了他一眼,这下江凤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谭鹿这家伙,与其说他了解,倒不如说他们有着同一种悲哀,被当做杀人凶器一般行尸走肉的童年,之后好不容易摆脱那种生活,他们已经错过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纪,那家伙的性格也越来越偏执,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干脆把坏人做到了底,至于谈恋爱……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无所谓,漂亮就行,看上就抢,一直都是这样吧,现在真要追求什么人,这家伙的情商倒还真蠢成狗了!简直不忍心听下去!
“谭鹿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胡闹,我就把楚歌锁在屋里,你这辈子都别想看见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让他高兴,让他不委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要说这谭鹿,这次还真是一颗真心,为了抱得美人归,看这架势还真是什么都敢答应。
可问题是——
“呃,他恋爱……谈恋爱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一向运筹帷幄的他,还真是难得的看起来底气不足。
见鬼,干嘛问他?他也没谈过好么!
“我看不如这样,你给我做个示范,楚歌跟你关系那么好、那么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欢胡说八道,比如说谭鹿,朋友之间的喜欢,和爱人能一样么?
“我去!谈恋爱这事儿,哪儿还有做示范的?再说了,我去哪儿找个恋爱对象给你示范啊!”
——林浩心虚的使劲摇头,他和谭鹿聚在一起都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还是头一桩!
“对象不是现成的么?”
谭鹿的眼睛使劲飘向他的身后……江凤煜正站在那儿,眼睛笑弯成一条缝,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就差击掌了……他手里那一堆心形小饼干,当谭鹿眼瞎么?
“这……”
林浩和楚歌也交换了个眼色,对方一脸求助的目光让他实在开不了口拒绝!
妈蛋!他怎么有种错觉——能不能帮上忙他不知道,怎么好像先把自己卖了似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约会示范
次日一大早,江凤煜才不会承认为了这场约会,他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早晨六点就醒了呢!
最兴奋的当然就是他,他不像江少筠能打,不像江礼钦是个电脑奇才,能不能让林浩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那就在此一举了!
当然,另一个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其实谭鹿早晨七点就把车停在门口蹲着了,因为林浩昨天让楚歌住在江家、还硬是把他赶回酒店,哪有这么棒打鸳鸳的?晚上睡觉,早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味道,睡得着才怪!一大早眼巴巴的站在江家那恢宏的大门口都望穿秋水了,可林浩昨天说约会要有礼貌,不能他想什么时间约就约,既然约定好的九点见面,那就只好晾了喽,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晾着,第一次感受这等人的滋味!
至于林浩在干什么?林浩一口气睡到八点半才不紧不慢的起床……他和谭鹿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懂爱情啊、恋爱啊到底是怎样的,可他从来没有过期待!
悠哉的吃完佣人送来的早餐,检查完昨晚江礼钦发来的邮件,又把几条有用的内容整理出来,时间差不多了,冲了个澡,门外的楚歌已经急得团团转了……楚歌一直对那个男人都是畏惧有加的,明知道谭鹿在外面等,他便习惯性的如坐针毡。
“那个、林、林先生,好看么?”
一打开门,就看到楚歌的脸有些红的站在那儿,大概是难为情的,换了一身衣服,大概是昨天的脏了,他没带什么行李、不过他大管家的卧房一直保留着,以前的衣服还有很多,里面穿一件粉色的、正中间有一只棕色小熊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棕色的薄绒外套,九月多的早晨,薄厚倒是刚刚好。
“呃……很可爱啊!”林浩摸了摸对方的头,明明身高差不多,但是偶尔不当班的时候,这个人的天生呆萌真的好像跟他隔着一道次元壁似的,“还有啊,一起出去玩儿,就别林先生长、林先生短的了,叫林浩,我们不是朋友么?”
有这么个弟弟的话,感觉也不错呢,虽然说也许他未必有楚歌年纪大。
“恩恩。”
第一次约会,楚歌也很紧张。
相比之下,林浩简单多了……不是说了么,他没有期待!
普通的牛仔裤、灰T恤,套了件黑色外套,说实话,对他这种完全没有约会意识的人,要求真的不能太高,可偏偏林浩就是那种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怎么穿都让人眼前一亮。
就像江凤煜,站在门口两眼放光的看着心上人……老实说,见林浩最多的就是在家穿着家居服或者外出一身正装、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势的模式,这种看起来有点休闲的样子,他已经很知足了,总觉得不由自主的拉近了距离。
“我跟你说,咱们事先说清楚——是给他俩做示范,这个你擅长,交给你了,别动什么歪脑筋,我是你大嫂!”
傲娇的小模样一点儿不带改,下巴抬得高高的……这样的大嫂实在是……
“啊……”
江凤煜笑的奸猾,应得模棱两可……大嫂?呵呵!哪有这么可爱的大嫂,再说了明知道是假的,明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彻底沦陷在这个人身上了……大嫂是什么?能吃么?
九点准时,谭鹿终于挨到了可以按门铃的时间,江家的门铃快要被按碎了一样响个不停!
“你干嘛?楚歌他是回家住,又不是被绑架!”
林浩倒是准时出来了……约会迟到装矜持这种小姑娘的伎俩肯定不是他干的事儿。
谭鹿摸摸鼻子,同情的看了江凤煜一眼,这家伙也算是仪表堂堂的大明星,口味这么重,像林浩这种又刻薄又冷血、一点儿都不温柔还凶得要死的家伙,他都敢喜欢!
江凤煜都看在眼里,嘴角灿烂的笑容一点儿都没有打折扣,干脆把谭鹿拉到一旁去窃窃私语了一番,大概花了五分钟,林浩只是冷眼瞧着,看他们能玩儿出什么花样来……哼,幸好江凤煜不认识谭鹿,如果他知道这家伙最初是怎么对待楚歌的、如果他知道这家伙曾经是绑架江悦帆的帮凶,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热心的起来……
“楚歌,我跟你说,别太惯着他、不用什么都顺着他,如果有不满意就要说出来,你不说他怎么知道?”
林浩看那俩一副不知道在密谋什么的家伙很不顺眼,还在这边唯恐天下不乱的撺掇楚歌。
很快,那两人就过来了。
“记得看我怎么做!”
谭鹿回了他一个大拇指朝上的手势,显然是自信满满。
很快,家里的佣人把谭鹿开来的车子暂时开进江家的车库,又按照三少爷的吩咐开出来一辆四门四座的布加迪轿跑……既然是示范,当然要乘坐同一辆车,不然怎么看得到?
寻常来说,二人世界都是不喜欢有人介入的,不过江凤煜不这么想,眼下的情况、别扭的林浩……分摆明就是没有外人的时候挨都挨不上一下、还总对他板着脸,但是不是要做示范么?
林浩是死要面子的,当着外人的面反而不容易凶他,比如——
“把这个披上,别晒伤了……喝水吧,刚吃完饭容易晕车,我让佣人一大早煮了柠檬茶。”
体贴的给心上人披上一层薄薄的防晒服,这样亲近的距离平时可没有机会,这个人啊明明不怎么喜欢用香水,身上倒是永远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偏偏不同于那些俗气的香水,又像茉莉花又像奶香……江凤煜游遍芳丛,“体香”这玩意儿也只是听说过,趁着披衣服的空当凑在织白的脖颈间深吸,男人脸上洋溢着毫不掩饰的满足,却又点到为止,等到林浩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然抽身,只留下身边脸红的美人愤怒也只能变成了嗔怒——
“喂!你别乱来啊,让你演示谈恋爱,可没让你耍流氓!”
“好好,快喝水吧,人家说大清早生气容易长皱纹,笑一下嘛!对了,杯子盖儿是自带的副杯,也拿给楚歌喝点……”
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注意到了,心上人和心上人的朋友,闪闪发光的王子,温柔体贴的让人说不出半个“不”字。
谭鹿傻眼的看着身边的爱人捧着一杯温度适宜、飘着香气的柠檬茶,展露着淡淡的笑容,真好看……就、就这样?一杯柠檬茶就搞定了?比他费尽周章 搞来的佛头都好使啊!
“呐,江家的厨子煮的柠檬茶一直都很好喝的,你要不要也喝点儿……”
避开身边这个男人如狼似虎的眼神,楚歌怯生生的把杯子递过去,垂着眼……他不是讨好什么的,只是杯子只有一只,既然大家都有的喝,那就……晾着谭鹿总是不好的啊,做管家出身的楚歌,做什么事都习惯了照顾周围的人。
而谭鹿在这一刻,捧着还残留着爱人余温的杯子,他似乎发现反倒是被自己这个笨笨的爱人教会了一件事——原来喜欢,就是哪怕捧着留有对方味道的水杯,心口都会砰砰直跳,那是一种玄妙的感觉,说不清道明的心痒,不是他以前理解的那种,除了上床,哪怕点点滴滴像这样一杯水都可以!
“去哪儿?干什么去?”
林浩和谭鹿相反,他的字典里就没有“矫情”那两个字,坐在前排喝完水,脸色也恢复了正常,简单明确,完全没有半点儿浪漫、更别说娇羞了,跟他在一起还真的难以体会到这是在约会!
“去逛街、然后去看场电影吧。”
江凤煜并没有介意他的态度,或者说这原本就是预料之内的啊。
“恩,还行!”
林浩瞪了他一眼,这下江凤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谭鹿这家伙,与其说他了解,倒不如说他们有着同一种悲哀,被当做杀人凶器一般行尸走肉的童年,之后好不容易摆脱那种生活,他们已经错过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纪,那家伙的性格也越来越偏执,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干脆把坏人做到了底,至于谈恋爱……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无所谓,漂亮就行,看上就抢,一直都是这样吧,现在真要追求什么人,这家伙的情商倒还真蠢成狗了!简直不忍心听下去!
“谭鹿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胡闹,我就把楚歌锁在屋里,你这辈子都别想看见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让他高兴,让他不委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要说这谭鹿,这次还真是一颗真心,为了抱得美人归,看这架势还真是什么都敢答应。
可问题是——
“呃,他恋爱……谈恋爱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一向运筹帷幄的他,还真是难得的看起来底气不足。
见鬼,干嘛问他?他也没谈过好么!
“我看不如这样,你给我做个示范,楚歌跟你关系那么好、那么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欢胡说八道,比如说谭鹿,朋友之间的喜欢,和爱人能一样么?
“我去!谈恋爱这事儿,哪儿还有做示范的?再说了,我去哪儿找个恋爱对象给你示范啊!”
——林浩心虚的使劲摇头,他和谭鹿聚在一起都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还是头一桩!
“对象不是现成的么?”
谭鹿的眼睛使劲飘向他的身后……江凤煜正站在那儿,眼睛笑弯成一条缝,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就差击掌了……他手里那一堆心形小饼干,当谭鹿眼瞎么?
“这……”
林浩和楚歌也交换了个眼色,对方一脸求助的目光让他实在开不了口拒绝!
妈蛋!他怎么有种错觉——能不能帮上忙他不知道,怎么好像先把自己卖了似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约会示范
次日一大早,江凤煜才不会承认为了这场约会,他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早晨六点就醒了呢!
最兴奋的当然就是他,他不像江少筠能打,不像江礼钦是个电脑奇才,能不能让林浩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那就在此一举了!
当然,另一个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其实谭鹿早晨七点就把车停在门口蹲着了,因为林浩昨天让楚歌住在江家、还硬是把他赶回酒店,哪有这么棒打鸳鸳的?晚上睡觉,早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味道,睡得着才怪!一大早眼巴巴的站在江家那恢宏的大门口都望穿秋水了,可林浩昨天说约会要有礼貌,不能他想什么时间约就约,既然约定好的九点见面,那就只好晾了喽,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晾着,第一次感受这等人的滋味!
至于林浩在干什么?林浩一口气睡到八点半才不紧不慢的起床……他和谭鹿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懂爱情啊、恋爱啊到底是怎样的,可他从来没有过期待!
悠哉的吃完佣人送来的早餐,检查完昨晚江礼钦发来的邮件,又把几条有用的内容整理出来,时间差不多了,冲了个澡,门外的楚歌已经急得团团转了……楚歌一直对那个男人都是畏惧有加的,明知道谭鹿在外面等,他便习惯性的如坐针毡。
“那个、林、林先生,好看么?”
一打开门,就看到楚歌的脸有些红的站在那儿,大概是难为情的,换了一身衣服,大概是昨天的脏了,他没带什么行李、不过他大管家的卧房一直保留着,以前的衣服还有很多,里面穿一件粉色的、正中间有一只棕色小熊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棕色的薄绒外套,九月多的早晨,薄厚倒是刚刚好。
“呃……很可爱啊!”林浩摸了摸对方的头,明明身高差不多,但是偶尔不当班的时候,这个人的天生呆萌真的好像跟他隔着一道次元壁似的,“还有啊,一起出去玩儿,就别林先生长、林先生短的了,叫林浩,我们不是朋友么?”
有这么个弟弟的话,感觉也不错呢,虽然说也许他未必有楚歌年纪大。
“恩恩。”
第一次约会,楚歌也很紧张。
相比之下,林浩简单多了……不是说了么,他没有期待!
普通的牛仔裤、灰T恤,套了件黑色外套,说实话,对他这种完全没有约会意识的人,要求真的不能太高,可偏偏林浩就是那种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怎么穿都让人眼前一亮。
就像江凤煜,站在门口两眼放光的看着心上人……老实说,见林浩最多的就是在家穿着家居服或者外出一身正装、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势的模式,这种看起来有点休闲的样子,他已经很知足了,总觉得不由自主的拉近了距离。
“我跟你说,咱们事先说清楚——是给他俩做示范,这个你擅长,交给你了,别动什么歪脑筋,我是你大嫂!”
傲娇的小模样一点儿不带改,下巴抬得高高的……这样的大嫂实在是……
“啊……”
江凤煜笑的奸猾,应得模棱两可……大嫂?呵呵!哪有这么可爱的大嫂,再说了明知道是假的,明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彻底沦陷在这个人身上了……大嫂是什么?能吃么?
九点准时,谭鹿终于挨到了可以按门铃的时间,江家的门铃快要被按碎了一样响个不停!
“你干嘛?楚歌他是回家住,又不是被绑架!”
林浩倒是准时出来了……约会迟到装矜持这种小姑娘的伎俩肯定不是他干的事儿。
谭鹿摸摸鼻子,同情的看了江凤煜一眼,这家伙也算是仪表堂堂的大明星,口味这么重,像林浩这种又刻薄又冷血、一点儿都不温柔还凶得要死的家伙,他都敢喜欢!
江凤煜都看在眼里,嘴角灿烂的笑容一点儿都没有打折扣,干脆把谭鹿拉到一旁去窃窃私语了一番,大概花了五分钟,林浩只是冷眼瞧着,看他们能玩儿出什么花样来……哼,幸好江凤煜不认识谭鹿,如果他知道这家伙最初是怎么对待楚歌的、如果他知道这家伙曾经是绑架江悦帆的帮凶,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热心的起来……
“楚歌,我跟你说,别太惯着他、不用什么都顺着他,如果有不满意就要说出来,你不说他怎么知道?”
林浩看那俩一副不知道在密谋什么的家伙很不顺眼,还在这边唯恐天下不乱的撺掇楚歌。
很快,那两人就过来了。
“记得看我怎么做!”
谭鹿回了他一个大拇指朝上的手势,显然是自信满满。
很快,家里的佣人把谭鹿开来的车子暂时开进江家的车库,又按照三少爷的吩咐开出来一辆四门四座的布加迪轿跑……既然是示范,当然要乘坐同一辆车,不然怎么看得到?
寻常来说,二人世界都是不喜欢有人介入的,不过江凤煜不这么想,眼下的情况、别扭的林浩……分摆明就是没有外人的时候挨都挨不上一下、还总对他板着脸,但是不是要做示范么?
林浩是死要面子的,当着外人的面反而不容易凶他,比如——
“把这个披上,别晒伤了……喝水吧,刚吃完饭容易晕车,我让佣人一大早煮了柠檬茶。”
体贴的给心上人披上一层薄薄的防晒服,这样亲近的距离平时可没有机会,这个人啊明明不怎么喜欢用香水,身上倒是永远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偏偏不同于那些俗气的香水,又像茉莉花又像奶香……江凤煜游遍芳丛,“体香”这玩意儿也只是听说过,趁着披衣服的空当凑在织白的脖颈间深吸,男人脸上洋溢着毫不掩饰的满足,却又点到为止,等到林浩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然抽身,只留下身边脸红的美人愤怒也只能变成了嗔怒——
“喂!你别乱来啊,让你演示谈恋爱,可没让你耍流氓!”
“好好,快喝水吧,人家说大清早生气容易长皱纹,笑一下嘛!对了,杯子盖儿是自带的副杯,也拿给楚歌喝点……”
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注意到了,心上人和心上人的朋友,闪闪发光的王子,温柔体贴的让人说不出半个“不”字。
谭鹿傻眼的看着身边的爱人捧着一杯温度适宜、飘着香气的柠檬茶,展露着淡淡的笑容,真好看……就、就这样?一杯柠檬茶就搞定了?比他费尽周章 搞来的佛头都好使啊!
“呐,江家的厨子煮的柠檬茶一直都很好喝的,你要不要也喝点儿……”
避开身边这个男人如狼似虎的眼神,楚歌怯生生的把杯子递过去,垂着眼……他不是讨好什么的,只是杯子只有一只,既然大家都有的喝,那就……晾着谭鹿总是不好的啊,做管家出身的楚歌,做什么事都习惯了照顾周围的人。
而谭鹿在这一刻,捧着还残留着爱人余温的杯子,他似乎发现反倒是被自己这个笨笨的爱人教会了一件事——原来喜欢,就是哪怕捧着留有对方味道的水杯,心口都会砰砰直跳,那是一种玄妙的感觉,说不清道明的心痒,不是他以前理解的那种,除了上床,哪怕点点滴滴像这样一杯水都可以!
“去哪儿?干什么去?”
林浩和谭鹿相反,他的字典里就没有“矫情”那两个字,坐在前排喝完水,脸色也恢复了正常,简单明确,完全没有半点儿浪漫、更别说娇羞了,跟他在一起还真的难以体会到这是在约会!
“去逛街、然后去看场电影吧。”
江凤煜并没有介意他的态度,或者说这原本就是预料之内的啊。
“恩,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