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诸葛映徽的预感成真了。
    对诸葛映徽稍微熟悉一点的人便都知道,这家伙是个喜欢享受的人,也懂得享受。妙手空空,偷了那么多贵重物品,全世界所有的藏宝室,都在他家的保险柜里,不好好享受,偷那么多东西干嘛?
    但是在铁门市,诸葛映徽住在了最大众化的平民区。
    就在火车南站那一带。
    那里是铁门市的老城区。所谓老城区,往往也意味着落后和贫穷。诸葛映徽住在了火车南站附近一家最普通的旅馆,十五块钱一晚的那种。任谁都不会想到,最懂得享受的偷王之王,会住在这种逼仄肮脏,污水横流,失足妇女满大街都是的地方。
    失足妇女,老实说,诸葛映徽不反感,他反感的是那种又老又丑的失足妇女。在诸葛映徽看来,长成这样还敢出来卖,简直就是专一要恶心人。
    但是,极目所见,基本上都是这种能够将他活活恶心至死的中年失足妇女。
    诸葛映徽只好尽量躲着她们,跑到一家看着还算干净的路边店,随便吃了个面条。这家面店的地理位置并不好,比较偏僻,所以生意也很一般,大约这就是它还算干净的原因。这种地方的食店,往往是生意越好卫生条件越差的。
    老板舍不得花钱多请一个帮工,恨不得将自己一劈为二的帮工,根本就腾不出手来去搞卫生。
    但诸葛映徽选择这家面店,却不仅仅是因为这里比较干净,而是看上了这家店四通八达的便利条件。偏是偏一点。却至少有四条路可以快速离开。正对面不远处就是几栋老式的筒子楼,黑咕隆咚的。万一有什么状况,只要往那边一溜。以偷王的隐匿技巧,一般人还真找不到他。
    所以,这碗面,诸葛映徽吃得还算比较安心。
    但是,诸葛映徽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不是忽然没了胃口的原因,作为偷王之王,跑路是常态,诸葛映徽早就养成了很良好的逃亡习惯——那就是有机会坐下来吃饭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因为你压根就不知道,下一顿什么时候吃,在哪里吃,能不能吃得上。
    吃饱了,才有力气跑。
    和食物的味道无关,也和胃口无关,这是生存的必须。
    这一次,诸葛映徽吃不下去,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看到了一座肉山。
    不但他看到了,其他人也看到了。几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呆呆地望着街道的那一头,看着那个身高超过两米。**上身,浑身肌肉虬结的巨汉。大步向这边走来。
    每走一步,整条街都仿佛在震动!
    这个人。诸葛映徽认识。
    草原十三骠骑之一——“大力神”阿古拉!
    也是白狼此番带来追杀他的六骠骑中间的一个。
    阿古拉沉重的脚步,每一下都直接踏在诸葛映徽的心脏之上,震得他的心肝五脏不住地晃悠。倘若被这头蛮牛抓住,诸葛映徽怀疑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撕成两半。
    四条通道,这是最宽阔的街面,但有了阿古拉一个,这条街面就等于完全被堵死了,诸葛映徽立即就将这条通道彻底排除在外。阿古拉只要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他也是冲不过去的。
    诸葛映徽扭头往街道的另一头看去。
    毫不意外,这边也有人出现了。
    一条矮小的汉子,不要说和阿古拉相比,就算较之诸葛映徽,似乎都要矮上半个脑袋,也一点都不粗壮,和大伙印象中的草原健儿,完全不搭界。这矮小的汉子唯一令人侧目的是,他手里握着一柄厚背尖刀,锋锐的刀锋,在昏暗的灯光下,闪耀着让人心悸的寒芒。
    诸葛映徽的双眼,微微眯缝了一下。
    这个人,他也认识。
    草原十三骠骑之一的特穆尔。
    此人身材矮小,貌不惊人,心狠手辣却在十三骠骑中排名前列,据说死在他的屠牛尖刀之下的冤鬼最多。一柄屠牛刀,比传统骑士的马刀杀人多得多。
    特穆尔自称“庖丁”,最擅长的就是解牛。
    当然,如果要解人,特穆尔也很乐意试试自己的手艺。
    特穆尔身上那股凶狠暴戾之气,甚至远在阿古拉之上,这是杀人杀得太多,自然而然就有的煞气。
    很显然,向这边跑,也不见得是个好主意。
    诸葛映徽将脑袋转向了对面的筒子楼。
    筒子楼乌黑的楼洞里,隐隐有烟头的火光闪烁,借助着这微弱的火光,眼神好的人,勉强能够为楼洞中的大汉勾勒出一个大致的形状来。
    诸葛映徽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摞百元大钞,慢慢站起身来,向面店里走去,大声问了一句:“老板,卫生间在哪?”
    老板向后边指了一下,眼睛随即又死死盯住了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阿古拉。
    “谢谢。”
    诸葛映徽微笑着走过去,将手里的那摞百元大钞都塞在老板的手里,头也不回地向店后走去。这摞百元大钞,他没数过,看样子,至少也该有一千块以上。
    直到诸葛映徽走进了卫生间,面店老板才回过神来,看着自己手头的一摞百元大钞,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急急向着卫生间叫道:“哎,你给多了,用不了那么多钱……”
    “给你修补卫生间用的……”
    诸葛映徽笑着答道,笑声听上去还挺愉快。
    然后,就是一阵“哗啦啦”的乱响,平房屋顶瓦片乱飞,诸葛映徽的身形冲天而起,从破开一个大洞的卫生间上方直冲出去,脚下在屋檐上一点,轻飘飘落在了后边的街道上。
    这就是第四条路。
    诸葛映徽早就看好了的。
    说到逃命的经验,几乎和他偷东西的经验一样丰富。没有这点能耐,当什么小偷?更不用说做偷王之王了,那是纯粹找死。
    面店的后边,就是一个菜市场。白天的时候,这里还比较热闹,到了晚上,所有小贩都收了摊,菜市场就变得安安静静,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横过菜市场,就是另一条车水龙马的大街,霓虹灯闪烁不已,只要到了那条街上,诸葛映徽就有很大的把握脱身了。
    真要摆脱追杀,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跑,是最笨的法子。越是这种地方,追杀你的人就越是肆无忌惮,各种武器都敢大胆使用。
    当然,你要是跑进深山老林里去,那又另当别论。
    诸葛映徽的身子,轻飘飘地往菜市场的水泥地面上落去,他的一颗心,也随着掉进了深渊。
    因为,他看到了白狼。
    草原狼王孛儿帖赤那就这么站在不远处,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他,彼此的距离,只有不到十米。另外两个方向,也站着两名高大健壮的汉子。狼王带在身边的六骠骑,已经有五个现身了,另外一个,诸葛映徽虽然暂时没有看见,却也能猜得到,必定就在附近。当需要他出现的时候,他就会出现。
    追着诸葛映徽的屁股撵了一年多,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华夏国,终于在这里将他堵住了,白狼脸上却并不见欣喜之色,也没有急着上前动手,只是淡淡地望着他,沉声说道:“偷王,把玉佩还给我,交出长春香,跟我回草原。或许,我可以不杀你!”
    诸葛映徽就笑,笑得似乎还挺开心,边笑边说:“第一,长春香早就不在我这里;第二,玉佩可以还给你;第三,我不跟你回草原。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从来都不会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仁慈之上。”
    白狼冷冷地盯住他,没说话。
    “轰然”一声巨响,诸葛映徽身后倒下一堵墙,正是面店老板卫生间的简易砖墙,在阿古拉的铁掌之下,和纸糊的没有两样。
    一只蒲扇大的手掌,快如闪电般向诸葛映徽抓来。那架势,宛如老鹰抓小鸡一般,又恰似巨灵压顶。
    诸葛映徽身子水纹般一扭,整个人就在原地消失了,下一刻,在三米外现身而出,堪堪躲过了阿古拉这势如雷霆的一抓。
    “偷王,你觉得现在这种局面,还能由得你来做主吗?”
    白狼冷笑着说道。
    诸葛映徽哈哈一笑,说道:“狼王,要不要把我抓回草原去,你说了算;但是,要不要把你的东西还给你,你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
    这话的意思就明摆着了:你可以杀了我,但我可以恶心你!
    虽然这两者明显不在一个等级之上,但任谁都看得出来,诸葛映徽不像是开玩笑,而是真的有可能这么做。像诸葛映徽这种特立独行的家伙,永远都不能以常情去推测他的心理。
    “大哥,甭跟他废话,把这家伙交给我,我可以慢慢杀他。这次我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杀出一个新纪录……搞不好,我真的可以杀他十天。”
    特穆尔矮小的身形,出现在面店卫生间破损不堪的屋顶,居高临下看着诸葛映徽,狞笑着说道。
    诸葛映徽的脸色真的变了。
    他宁愿落在阿古拉手里,也不愿意落在特穆尔手里。
    这家伙是个超级变态。
    杀一个人,可以杀十天!
    凌迟处死明代大太监刘瑾,割四千七百刀,也才杀了三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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